中國工程機械學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學會定名為:中國工程機械學會。英文名稱為:China Construction Machinery Society (縮寫CCMS)。
第二條 本學會是由從事工程機械行業的企事業單位和科技工作者自愿組成的全國性非營利性的學術性組織。
第三條 本會宗旨堅持中國共產黨的全面領導,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團結本學科和行業廣大科技工作者同心協力為提高我國工程機械技術和學術水平、為國家經濟建設做出貢獻。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愛國主義精神,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自覺加強誠信自律建設。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辯證唯物主義,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開展本行業學術和技術交流和討論。
第四條 本學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學會的住所:上海市四平路1239號同濟大學機械學院內。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六條 本學會在工程機械學科范圍內從事如下工作:
(一)密切聯系科技工作者,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建議、意見和訴求,維護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權益,建設科技工作者之家。
(二)開展學術交流,活躍學術思想,倡導學術民主,優化學術環境,促進學科發展,服務國家創新體系建設。
(三)組織科技工作者開展科技創新,參與科學論證和咨詢服務,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助力經濟社會發展。
(四)弘揚科學精神,普及科學知識,推廣科學技術,傳播科學思想和科學方法,提高全民科學素質。
(五)健全科學共同體的自律功能,推動建立和完善科學研究誠信監督機制,促進科學道德建設和學風建設。
(六)組織科技工作者參與國家科技戰略、規劃、布局、政策、法律法規的咨詢制定和國家事務的政治協商、科學決策、民主監督工作,建設中國特色高水平科技創新智庫。
(七)承接科技評估、專業技術人員水平評價、技術標準研制、國家科技獎勵推薦等政府委托工作或轉移職能。
(八)表彰獎勵和宣傳優秀科技工作者,舉薦科技人才,注重激發青少年科技興趣,發現培養杰出青年科學家和創新團隊。
(九)開展國際科技交流與合作,為海外科技人才來華創新創業提供服務。
(十)依法依規開展科技圖書、期刊、報紙、電子出版物、音像制品的編輯、出版、發行,以及相關數字出版活動,提供科技知識服務。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會會員有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以個人會員為主體。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的條件:
(一)擁護本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愿;
(三)單位會員,必須是從事工程機械行業的教學、科研、設計、制造、銷售、租賃、使用與維修和再制造的企事業單位,必須有會員單位的明確聯系人;
(四)個人會員必須是本行業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科技和管理人員,在本職工作中具有一定成就,在相關學科博士后流動站從事研究的博士、在學的博士生和學習成績優秀的在讀碩士生亦可申請加入本學會。
(五)熱心和積極支持本會工作,并從事本學科工作的領導干部。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單位會員必須由該單位提出申請,提交有單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簽名的申請書;對于個人會員,必須由本人提出申請,所在單位或兩個理事的推薦;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組織的學術活動和科技協作;
(三)優惠取得本會有關的學術資料和提供的咨詢服務;
(四)對本會工作的建議、批評和監督權;
(五)有入會自愿、退會自由權。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努力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三)按規定交納會費;
(四)積極撰寫學術論文,參加本會組織的學術交流活動;
(五)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
(六)向本會提供可以推廣應用的資料;
(七)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超過1年不交會費或不參加本會的各種活動,可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違反本會章程或受違紀處理的,經理事會通過,可以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及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職權如下:
(一)制訂和修改學會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選舉和罷免監事;
(四)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五)審議本會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六)決定成立和終止本會事宜;
(七)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每四年召開一次,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需由理事會決定,報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審查并報民政部批準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六條 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過到會半數以上代表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職權是:
(一)執行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常務理事、理事長、副理事長;決定秘書長的聘任和解聘;
(三)籌備召開全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和實體機構的設立、變更和注銷;
(六)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
(七)組織開展各項學術活動;
(八)審議會員的入會和除名;
(九)制訂本會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有關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到會理事必須超過2/3,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通過方能生效。情況特殊的,也可以采用通訊形式召開理事會。
第二十條 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是理事會的執行機構,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中的第一、三、五、七、八、九等項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一條 常務理事會每半年召開一次,情況特殊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每次會議到會常務理事必須超過2/3,其決議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條 監事會是本會監督機構。任務是是監督學會工作、檢查學會財務、參與學會重大事項決策,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學會章程或會員代表大會決議的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監事會由3-9人位監事組成,監事長和副監事長各一名。學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理事、常務理事、分支機構負責人及學會專職工作人員不得兼任監事,換屆留任監事不超過上一屆全體監事的2/3,監事長、副監事長由會員代表大會或監事會選舉產生,每半年至少召開1次監事會。監事會監事由上屆理事會提名,換屆時,由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監事人選辦事公正、德高望重、具有較高政治覺悟,熱心學會的各項工作,樂于作出奉獻,監事會監事年齡不超過70歲。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第二十三條 本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行業領域是國內外知名專家且熱心本會的各項工作;
(三)理事長、副理事長年齡不超過70歲,秘書長任職時年齡不超過62歲,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第二十四條 本會法定代表人為理事長。理事長、副理事長任期4年,連任不得超過兩屆。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的代表表決通過,報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審查并經民政部批準,同意后方能繼續任職。聘任制秘書長連任不受屆次的限制。
第二十五條 理事長為本團體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況,經理事長委托、理事會同意,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后,可由副會長或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團體簽署有關重要文件。本團體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條 理事長行使如下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執行情況。
第二十七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和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和使用原則
第二十八條 本團體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和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條 本團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本團體開展科研成果鑒定等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
第三十條 本團體經費必須用于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一條 本團體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資產來源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二條 本團體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三條 本團體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于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 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并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四條 本團體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進行財務審計。
第三十五條 本團體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六條 本團體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七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三十八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并報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審查同意。
第三十九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及掛靠單位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條 本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后即為終止。
第四十一條 本會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于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經全國第六次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三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
中國工程機械學會
2021年12月30日
第六屆會員代表大會---學會章程修訂說明
一、在總則的第三條中,增加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表述。
二、第二章 業務范圍的第六條援引了《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全國學會組織通則》第四條全國學會的主要任務的全部表述;
三、第二十二條 有關監事會內容中,增加了以下表述:
監事會是本會監督機構。任務是是監督學會工作、檢查學會財務、參與學會重大事項決策,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學會章程或會員代表大會決議的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監事會由3-9人位監事組成,監事長和副監事長各一名。
學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理事、常務理事、分支機構負責人及學會專職工作人員不得兼任監事,換屆留任監事不超過上一屆全體監事的2/3,監事長、副監事長由會員代表大會或監事會選舉產生,每半年至少召開1次監事會。監事會監事由上屆理事會提名,換屆時,由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監事人選辦事公正、德高望重、具有較高政治覺悟,熱心學會的各項工作,樂于作出奉獻,監事會監事年齡不超過70歲。 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四、 第二十三條中,按科協的規定增加了“理事長、副理事長年齡不超過70歲”,“秘書長任職時年齡不超過62歲”的表述。
中國工程機械學會
2021年12月30日
★ 相關管理制度

分支機構